沖繩縣為實現成為深受國內外民眾青睞的永續觀光目的地,並為籌措下列措施所需經費——包括實現安全、安心且舒適的觀光體驗、充實及強化接待旅客的體制、協調觀光旅客接待與當地居民生活、傳承沖繩獨有的歷史及傳統文化,以及保全自然環境等其他觀光振興相關措施——預計將導入「住宿稅」作為法定以外目的稅。
- 施行日期:令和9年(2027年)2月1日
- 課稅標準:每人每晚的住宿費(不含早餐的房費)
※ 若為含早餐方案,則以扣除早餐費(成人每人1980日圓)後的金額為課稅對象。 - 稅率:固定稅率2%(但稅額上限為2,000日圓)
【範例】僅住宿費用(1人/1晚)8,500日圓(課稅標準)8,000日圓(未滿1,000日圓部分捨去)×2%=縣稅160日圓